今年5月9日,南京雞鳴寺44米高的藥師塔因電氣故障燃起熊熊大火,引發社會各界的關注。加上之前上海 11.15大火、央視新大樓大火……一個個高層建筑火災的案例使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受到全社會關注。記者昨日從省政府法制辦了解到,我省第一個關于高層建筑消防管理的省級政府規章——《江蘇省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進入征求意見階段,9月份還將面向社會召開聽證會,邀請各界人士參與。
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劃清責任
根據國家規定,超過24米的民用建筑即為高層民用建筑(下稱高層建筑)。針對高層建筑中往往有不同的業主,或是不同的使用人的現狀,《規定》對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的責任人進行明確,防止將來“扯皮”:高層建筑的業主是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的責任人。高層建筑實行承包、租賃或者委托經營時,合同中應當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消防安全責任由業主和使用人共同承擔。
如果同一高層建筑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業主和使用人的,應當確立一個統一的消防管理機構或委托物管企業負責消防安全工作,并報消防機構備案。
室內不得存放1斤以上汽油
《規定》征求意見稿專門就高層居民住宅樓中住戶的義務進行一一規定:嚴禁安裝不符合要求的保險絲,或者擅自拆、改、裝燃氣設施和用具;室內不得存放超過0.5千克的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物品;保持樓梯、走道和安全出口暢通,不得堆放物品;保護消防設施、器材,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等。住戶一旦發現樓中有違章用火用電和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等行為的,應及時向大樓的消防統一管理機構報告。
高樓外墻須采用不燃材料
近年來,不少專家都指出,建筑外墻采用的外保溫材料成為火災推手,對此,征求意見稿中要求,外保溫材料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使用不燃材料,外墻裝飾層除采用涂料外還應當采用不燃材料。高層建筑取得預售許可證前必須審核消防設計,未驗收合格就擅自投入使用的,將由建設單位對該樓的消防安全負責任。
新建、改建、擴建高層建筑均應當依法辦理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或者備案手續;屬于公眾聚集場所的,應當依法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和營業。
高層病房樓應設置避難層
征求意見稿中還對高層建筑提出了一些具體的技術要求:室內消火栓箱內應當設置消防軟管卷盤;大型高層公共建筑的消防控制室應當設置于建筑首層靠外墻部位;病房樓等人員不易疏散的高層建筑應當設置避難層(間);建筑高度超過100米且標準層建筑面積大于1000平方米的重要公共建筑,應當按照國家標準設置屋頂直升機停機坪或者供直升機救助的設施等。
高樓周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由煙花爆竹引發的火災同樣不勝枚舉。征求意見稿中規定,高層建筑應當根據火災危險性劃定禁火、禁煙區域,并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高層建筑及其地下部分生產、經營、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嚴禁在高層建筑內部或者周邊安全距離范圍內燃放煙花爆竹。不過,這個“安全距離”到底是多遠,在征求意見稿中并沒有給出一個確切的范圍。
此外,高層建筑地下部分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氣也被寫入了《規定》當中。
省政府法制辦相關人士告訴記者,去年11月,省公安、建設等部門則聯合出臺過一個關于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部門規章,此次省政府立法將涵蓋更廣的范圍。根據大家的意見,省政府法制辦將對征求意見稿進行修改,為聽證會作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