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期DDT防污漆替代品篩選技術方案
一、篩選目的
篩選出防污漆的有效期至少半年,且不含DDT、TBT及其他《斯德哥爾摩公約》限制附件B所列化學品的船舶防污漆替代產品,并對防污漆進行防污漆中銅的總含量測定、銅離子滲出率測定、錫含量、DDT含量及其它有害物質限量的測定。
二、 篩選方案
篩選方案分為兩種情況:
情況一:已通過第一期篩選評估的防污涂料品種或采用其中的防污涂料技術,第三期激勵計劃繼續予以承認。
情況二:若涂料生產廠家采用自有生產技術,需要提供涂料樣品進行試驗篩選。試驗篩選內容如下。
1.防污漆殺生劑成分的評估
防污漆生產廠家提供防污漆中殺菌劑的類型,是否在HJ2515-2012 《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船舶防污漆》要求的低風險殺菌劑清單中。如果否,提供相關數據,包括結構及分子式,使用量,毒性LD50(mg/kg)、急性毒性LC50(mg/kg)指標等。要求防污漆企業提供技術數據(TDS)、原料安全數據(MSDS)等參數。
2.防污漆樣板淺海浸泡試驗報告
報告依據標準GB/T5370防污漆樣板淺海浸泡試驗方法。
報告所涉及的內容應當包括:涂料生產廠家提供的涂料樣品防污期效至少為半年。將涂裝防污漆的樣板浸泡在淺海中,觀察樣板上海洋污損生物附著品種、附著量及繁殖程度,同時與空白樣板進行比較,并根據觀察的結果評定防污漆的性能。
3.對防污漆樣品進行以下測試
⑴船舶防污漆中總銅含量測定
參考標準ASTM D 6632-01
原則上不限制,但不應超過油漆重量的50%。
⑵銅離子滲出率測定
參考標準GB/T6824-2008船底防污漆銅離子滲出率測定法。
銅離子滲出率(穩定狀態)應符合HJ2515-2012 《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船舶防污漆》要求。
⑶防污漆中錫含量測定
參考標準GB/T26085-2010船舶防污漆錫總量的測試及判定。
錫總量應符合HJ2515-2012 《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船舶防污漆》要求。
⑷防污漆中DDT含量的測定
參考標準GB/T25011-2010船舶防污漆中DDT含量的測試及判定。
DDT含量應符合HJ2515-2012 《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船舶防污漆》要求。
⑸防污漆中其它有害物質限量
揮發性有機物、甲苯+二甲苯+乙苯和苯的檢測按照GB18581-2009中規定的方法進行。
鉛(Pb)、鎘(Cd)、鉻(Cr)和汞(Hg)的檢測按照GB18582-2008中規定的方法進行;砷的檢測按照GB24613-2009中規定的方法進行。
生產的防污漆中有害物質限量應符合HJ2515-2012《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船舶防污漆》要求。
對于以上(1)至(5)要求的指標,如廠家能提供檢測報告,將主要以抽查的方式對送樣指標進行檢測。如廠家不能提供檢測報告的,將對以上(1)至(5)要求的指標進行檢測。
4、涂料廠家需提供防污涂料的船級社或國家漁檢局的認證報告。
5、涂料廠家需通過HJ2515-2012 《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船舶防污漆》要求的風險評估。
一、篩選目的
篩選出防污漆的有效期至少半年,且不含DDT、TBT及其他《斯德哥爾摩公約》限制附件B所列化學品的船舶防污漆替代產品,并對防污漆進行防污漆中銅的總含量測定、銅離子滲出率測定、錫含量、DDT含量及其它有害物質限量的測定。
二、 篩選方案
篩選方案分為兩種情況:
情況一:已通過第一期篩選評估的防污涂料品種或采用其中的防污涂料技術,第三期激勵計劃繼續予以承認。
情況二:若涂料生產廠家采用自有生產技術,需要提供涂料樣品進行試驗篩選。試驗篩選內容如下。
1.防污漆殺生劑成分的評估
防污漆生產廠家提供防污漆中殺菌劑的類型,是否在HJ2515-2012 《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船舶防污漆》要求的低風險殺菌劑清單中。如果否,提供相關數據,包括結構及分子式,使用量,毒性LD50(mg/kg)、急性毒性LC50(mg/kg)指標等。要求防污漆企業提供技術數據(TDS)、原料安全數據(MSDS)等參數。
2.防污漆樣板淺海浸泡試驗報告
報告依據標準GB/T5370防污漆樣板淺海浸泡試驗方法。
報告所涉及的內容應當包括:涂料生產廠家提供的涂料樣品防污期效至少為半年。將涂裝防污漆的樣板浸泡在淺海中,觀察樣板上海洋污損生物附著品種、附著量及繁殖程度,同時與空白樣板進行比較,并根據觀察的結果評定防污漆的性能。
3.對防污漆樣品進行以下測試
⑴船舶防污漆中總銅含量測定
參考標準ASTM D 6632-01
原則上不限制,但不應超過油漆重量的50%。
⑵銅離子滲出率測定
參考標準GB/T6824-2008船底防污漆銅離子滲出率測定法。
銅離子滲出率(穩定狀態)應符合HJ2515-2012 《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船舶防污漆》要求。
⑶防污漆中錫含量測定
參考標準GB/T26085-2010船舶防污漆錫總量的測試及判定。
錫總量應符合HJ2515-2012 《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船舶防污漆》要求。
⑷防污漆中DDT含量的測定
參考標準GB/T25011-2010船舶防污漆中DDT含量的測試及判定。
DDT含量應符合HJ2515-2012 《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船舶防污漆》要求。
⑸防污漆中其它有害物質限量
揮發性有機物、甲苯+二甲苯+乙苯和苯的檢測按照GB18581-2009中規定的方法進行。
鉛(Pb)、鎘(Cd)、鉻(Cr)和汞(Hg)的檢測按照GB18582-2008中規定的方法進行;砷的檢測按照GB24613-2009中規定的方法進行。
生產的防污漆中有害物質限量應符合HJ2515-2012《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船舶防污漆》要求。
對于以上(1)至(5)要求的指標,如廠家能提供檢測報告,將主要以抽查的方式對送樣指標進行檢測。如廠家不能提供檢測報告的,將對以上(1)至(5)要求的指標進行檢測。
4、涂料廠家需提供防污涂料的船級社或國家漁檢局的認證報告。
5、涂料廠家需通過HJ2515-2012 《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船舶防污漆》要求的風險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