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改革委第7號令,發布了《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后文簡稱《目錄(2024年本)》。《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同時廢止。
中國涂料工業協會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工作部署,于2022年1月啟動了《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涂料、顏料、樹脂部分修訂意見征集工作,并積極與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國家發展改革委產業司保持密切交流,共提出修訂意見:鼓勵類2條,限制類3條,均被采納。現就《目錄(2024年本)》涂料、顏料、樹脂修訂內容做詳細解讀。
一、《目錄(2024年本)》修訂背景
《目錄(2024年本)》較2019年本重點強調低碳、環保、資源、安全等要素,著力于實體經濟,加快構建具有智能化、綠色化、融合化特征和符合完整性、先進性、安全性要求的現代化產業體系。本目錄修訂工作充分結合了國內實體經濟產業特點,并首次增加了關系安全發展領域加快補短板、增強抗沖擊能力、確保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的具體要求,更具體系化和適時性。
二、《目錄(2024年本)》新增說明,明確管理措施
1、增加《工業重點領域能效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基本要求,聚焦低碳發展
鼓勵類中對于改造后能效達到最新版《工業重點領域能效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標桿水平的項目,參照鼓勵類管理,不包括在建和新建項目。
對于新建項目,未達到最新版《工業重點領域能效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標桿水平的,參照限制類管理,禁止新建。
對于現有項目,能效未達到最新版《工業重點領域能效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中基準水平的,且未在規定期限類完成改造的項目,參照淘汰類管理。
注:“工業重點領域能效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2023年版)”涂料、顏料部分新增涂料、顏料部分如下:
2、鼓勵類重點聚焦基礎性、戰略性、前瞻性關鍵領域,對于市場調控難于發揮作用的領域積極發揮《目錄》的宏觀調節作用。
3、限制類
明確退出機制,對于產能不再過剩、市場可有效調節、放開限制后沒有安全環保等隱患、已有明確監管措施的產能、工藝技術、裝備和產業予以調出。
對限制類項目,禁止新建。
對于限制類現有產能,給予規定期限類改造升級及金融信貸政策支持空間。
4、淘汰類項目按標定日期、淘汰計劃以及沒有標準和計劃三種類型處理,明確淘汰時間節點及具體控制措施,包括吊銷生產許可證、排污許可證、依法停電等。
三、涂料、顏料、樹脂相關修訂內容解讀
1、鼓勵類
十一、石化化工原第7條,現改為第4條
內容解讀:
(1)重點領域增加“大型船舶、新能源、電子”,刪除“高性能防腐涂料”,以“高性能涂料”取代
當下發展正熱的新能源、電子及大型船舶行業,我國正處于飛速發展時期,在涂料相關配套方面仍存在卡脖子問題,應給予積極鼓勵和扶植。“防腐”僅為涂料產品性能之一,已不能概況現階段涂料科技發展實際。
(2)突出“環境友好、資源節約、高性能”,產品領域不做具體指定
第一,“低VOCs含量的環境友好型涂料”是指依據GB/T38597《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涂料產品技術要求》規定的水性、粉末、溶劑型(包括高固體分、無溶劑)、輻射固化等類型涂料產品;“低VOCs含量的資源節約型涂料”主要指起到減少石化類不可再生資源消耗的生物基涂料、具有節能降碳功能的反射隔熱類、低溫固化涂料等可在資源、能源方面降低消耗的低VOCs含量涂料產品。
第二,“用于大飛機、高鐵、大型船舶、新能源、電子等重點領域的高性能涂料及配套樹脂”是指在以上重點領域鼓勵符合該領域產品特殊性能要求的涂料及配套樹脂生產,包括溶劑型涂料和生產工藝。
(3)新增“配套樹脂開發與生產”
涂料性能的技術瓶頸主要源于樹脂材料科技水平的限制,鼓勵國內相關企業在資金、技術、人才等方面加大投入,解決關鍵樹脂材料方面的卡脖子問題。
(4)刪除“單線產能3萬噸/年及以上氯化法鈦白粉生產”內容
刪除氯化法鈦白粉鼓勵類內容,因現階段我國氯化法鈦白粉生產工藝技術成熟,產能規模增長平穩順利,已不再需要《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鼓勵類政策扶植,故而刪除。
十六、汽車第2條
刪除《目錄(2019年本)》鼓勵類第十六部分第2條中的水性涂料。
內容解讀:
汽車輕量化材料部分涉及涂料類,刪除了“環保材料應用:水性涂料、無鉛焊料等”內容。符合GB/T38597《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涂料產品技術要求》的水性汽車涂料屬于低VOCs類環境友好型產品,合并進入鼓勵類石化化工第7條。
2、限制類
四、石化化工第10條
內容解讀:
(1)“新建硫酸法鈦白粉”修訂為“硫酸法鈦白粉(聯產法工藝除外)”
刪除了“新建”二字,增加了“聯產法工藝除外”,即表明非聯產法的硫酸法鈦白粉項目全部列入限制類,即限制管理延伸到了全部現有產能項目,不符合相關能耗、水耗、環保等要求的產能必須按規定期限改造升級。因此,此舉并非為硫酸法鈦白粉項目審批開綠燈,而是對該產業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聯產法工藝除外”,主要指“硫-磷-鈦”、“硫-鐵-鈦”、“硫-氨-鈦”等聯產工藝或在此基礎上增加以鐵、鈣、鋰、鎂、錳、釩、鈧等一種或多種資源的生產工藝延伸,以達到清潔生產及資源大幅綜合利用目的。
(2)“1萬噸/年以下氧化鐵系顏料”修訂為“3萬噸/年以下氧化鐵系顏料”
目前,綜合考慮氧化鐵顏料企業項目審批投資收益比、廢副處理投資比等重要因素,“1萬噸/年以下氧化鐵系顏料”的新建企業起點較低,根據行業調研實際,將進入門檻提升至3萬噸/年。
(3)“含異氰脲酸三縮水甘油酯(TGIC)的粉末涂料生產裝置”修訂為“含異氰脲酸三縮水甘油酯(TGIC)的粉末涂料(密閉生產裝置除外)”
粉末涂料作為近零VOCs產品,產品技術、應用領域發展較快,已成為涂料領域重點環保型產品,在各類國家標準、行業標準、VOCs消減類政策文件等明確列入。長期以來,TGIC受限于其上游合成工藝水平限制,存在殘留風險及本身低毒性,因此被列入《目錄》限制類。隨著合成技術、設備技術高速發展,以上問題已得到妥善解決,通過靜電噴涂技術升級和有效收集使粉末綜合利用率可達近100%,同時TGIC物質本身通過固化反應,在涂膜中也不復存在,因此,通過密閉生產裝置生產的“含異氰脲酸三縮水甘油酯(TGIC)的粉末涂料”可實現安全生產、安全使用的目的,故而在產業政策上做有條件性限制修訂。
(4)增加“VOCs含量超75%的硝基纖維素涂料生產裝置”
硝基纖維素涂料主要用于木器涂料、紡織涂料、皮革涂料等領域,VOCs含量高,且原材料、涂料一般儲存于甲類倉庫,生產、儲存、運輸、涂裝均存在較大安全隱患,在2017年被生態環境部列入《環境保護綜合名錄》高污染/高風險類物質,因此,綜合考慮這類產品的污染特性、風險特性、被替代成熟度,增加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
四、行業工作
《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自2024年2月1日起實施,涂料、顏料、樹脂等相關企業在項目審批、發展規劃、投融資等方面應給予高度重視,即時按新版目錄調整項目規劃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