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容器漆酚涂料衛生標準
發表時間:2005-3-14
發表時間:2005-3-14
食品容器漆酚涂料衛生標準
本標準適用于以生漆為原料經加工去掉雜質成為清漆或在清漆中加入一定量環氧樹脂,用醇、酮類溶劑稀釋而成的漆酚涂料。可作為接觸酒、醬油、食醋、飲料、發酵食品食品容器內壁或食具的防腐蝕涂料。
1 感官指標
1.1 涂料表面光潔,均勻,無氣孔。
1.2 涂膜經浸泡后,無龜裂、不起泡、不脫落。
1.3 涂膜浸泡液無色、無異臭、無異味、無沉淀、無混濁。
2 理化指標
理化指標見下表。
項 目 指 標
蒸發殘渣,mg/L
蒸餾水浸泡液,60℃,2h ≤ 30
65%乙醇浸泡液,60℃,2h ≤ 30
4%乙酸浸泡液,60℃,2h ≤ 30
正己烷浸泡液,20℃,2h ≤ 30
高錳酸鉀消耗量,mg/L
蒸餾水浸泡液,60℃,2h ≤ 10
重金屬(以Pb計),mg/L
4%乙酸浸泡液,60℃,2h ≤ 1
甲醛,mg/L
4%乙酸浸泡液,60℃,2h ≤ 5
游離酚,mg/L
蒸餾水浸泡液,95℃,30min ≤ 0.1
3 檢驗方法
3.1 感官指標:用感覺器官測定。
3.2 蒸發殘渣:按GB 5009.60《食品包裝用聚乙烯、聚苯乙烯、聚丙烯成型品衛生標準的分析方法》中蒸發殘渣的分析方法執行。
3.3 高錳酸鉀消耗量:按GB 5009.60第3章執行。
3.4 重金屬:按GB 5009.60第5章執行。
3.5 甲醛:按GB 5009.61《食品包裝用三聚氰胺成型品衛生標準的分析方法》中甲醛的分析方法執行。
3.6 游離酚:按GB 5009.69《食品罐頭內壁環氧酚醛涂料衛生標準的分析方法》中游離酚的分析方法執行。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衛生部防疫司提出。
本標準由上海國漆廠、武漢市食品研究所、上海市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所負責起草。
本標準由衛生部委托技術歸口單位衛生部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所負責解釋。
本標準適用于以生漆為原料經加工去掉雜質成為清漆或在清漆中加入一定量環氧樹脂,用醇、酮類溶劑稀釋而成的漆酚涂料。可作為接觸酒、醬油、食醋、飲料、發酵食品食品容器內壁或食具的防腐蝕涂料。
1 感官指標
1.1 涂料表面光潔,均勻,無氣孔。
1.2 涂膜經浸泡后,無龜裂、不起泡、不脫落。
1.3 涂膜浸泡液無色、無異臭、無異味、無沉淀、無混濁。
2 理化指標
理化指標見下表。
項 目 指 標
蒸發殘渣,mg/L
蒸餾水浸泡液,60℃,2h ≤ 30
65%乙醇浸泡液,60℃,2h ≤ 30
4%乙酸浸泡液,60℃,2h ≤ 30
正己烷浸泡液,20℃,2h ≤ 30
高錳酸鉀消耗量,mg/L
蒸餾水浸泡液,60℃,2h ≤ 10
重金屬(以Pb計),mg/L
4%乙酸浸泡液,60℃,2h ≤ 1
甲醛,mg/L
4%乙酸浸泡液,60℃,2h ≤ 5
游離酚,mg/L
蒸餾水浸泡液,95℃,30min ≤ 0.1
3 檢驗方法
3.1 感官指標:用感覺器官測定。
3.2 蒸發殘渣:按GB 5009.60《食品包裝用聚乙烯、聚苯乙烯、聚丙烯成型品衛生標準的分析方法》中蒸發殘渣的分析方法執行。
3.3 高錳酸鉀消耗量:按GB 5009.60第3章執行。
3.4 重金屬:按GB 5009.60第5章執行。
3.5 甲醛:按GB 5009.61《食品包裝用三聚氰胺成型品衛生標準的分析方法》中甲醛的分析方法執行。
3.6 游離酚:按GB 5009.69《食品罐頭內壁環氧酚醛涂料衛生標準的分析方法》中游離酚的分析方法執行。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衛生部防疫司提出。
本標準由上海國漆廠、武漢市食品研究所、上海市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所負責起草。
本標準由衛生部委托技術歸口單位衛生部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