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國家財政部和稅務總局在網站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其中“涂料”作為消費品將被征收4%的消費稅。國家財政部和稅務總局于2015年1月26日印發的《關于對電池涂料征收消費稅的通知(財稅〔2015〕16號)》中明確了對施工狀態下揮發性有機物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費稅。
由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法(征求意見稿)》中沒有明確豁免條件,如果對所有涂料征收4%的消費稅,將對涂料行業產生較大的影響,而且有些媒體對其進行了不切實際的解讀,為了行業的健康發展。中國涂料工業協會咨詢了國家稅務總局貨物和勞務稅司消費稅處,其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法(征求意見稿)》文件里明確了“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國務院可以規定免征或減征消費稅,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而且其解釋稱《關于對電池涂料征收消費稅的通知(財稅〔2015〕16號)》為國務院備案的,通過以上法條直接平移至新消費稅法體系下。也就是說2015年規定即“施工狀態下揮發性有機物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費稅”是繼續有效的。